中國江蘇網5月5日訊(記者 羅鵬 劉北洋)江蘇公辦高校學費標準如何定價?新標準何時執行?新標準中,對貧困學生有何保障措施?今天上午,江蘇省物價局召開新聞發佈會,對外公佈了我省公辦高校學費新標準,其中8個專業類別6升2平,藝術、農林兩類學科學費標準保持不變,文、理、工、醫學、體育、公安6個專業都有一定上浮,而新標准將於今年秋季9月新學年開始時執行。此外,新方案將進一步加大對貧困生的資助力度,充分保障其權益,不讓一個學生因貧輟學。
  農林、藝術維持原狀,6專業上浮
  記者看到,新標準中,藝術專業本、專科學費均為6800元/生·學年;農林專業本科學費為2500元/生·學年、專科為2200元/生·學年;文科類本科學費為5200元/生·學年、專科為4700元/生·學年;理科類本科學費為5500元/生·學年、專科為5100元/生·學年;工科類本科學費為5800元/生·學年、專科為5300元/生·學年;醫學類本科學費為6800元/生·學年、專科為6200元/生·學年;體育類本科學費為5300元/生·學年、專科為4800元/生·學年;公安類本科學費為6000元/生·學年、專科為5500元/生·學年。
  對比2000年的學費標準,此次調整標準一定幅度上升。2000年制定的學費標準中,本科學費算術平均值(下同)為4712.5元/生·年,專科學費平均值為4330元/生·年。調整後的本科學費標準平均值為5487.5元/生·年,上漲比例為16.4%;專科學費標準平均值為5075元/生·年,上漲比例為17.2%。按照2013年公辦高校招生人數測算,學費標準調整後影響學費收入約4.56億元,占2013年全省公辦高校入學新生學雜費總收入的13.2%。
  今年3月份,省物價局會同省財政廳曾舉行了學費標準調整聽證會,公開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。聽證會後,物價局及財政廳根據會上聽證人不同的意見和建議,重現修訂調整了方案。4月底,經省政府同意,我省公辦高校學費標準調整方案正式確定。
  取消“10%的特色專業上浮自主權設定”,保留“省優勢學科”自主定價權
  在聽證會中,曾有聽證人質疑高校特色專業上浮學費後,會對貧困學生有失公平,本次正式方案中,取消了“10%的特色專業上浮學費標準的自主權設定”,這意味著,所有學生能夠在同一起跑線上選擇心儀的專業。不過,在取消同時,保留了高校中“省優勢學科”,但每學校每學科只得拿出4個及以下專業,“江蘇的優勢學科在全國發展的勢頭都很好,所以我們保留了這部分學科學校的自主定價權,允許上浮比例最多10%。”省物價局收費處調研員周世貴告訴記者,我省高校的優勢學科都是由省專家委員會評選的,每個高校根據自身情況確定4個或以下優勢學科作為自主定價選擇。
  據瞭解,我省高校優勢學科今年進行了重新評定,目前為止,只有100個左右,而這些學科涉及省內20多個高校。“211”及“985”高校都有自己的優勢學科。
  保障貧困生權益,免除新入學殘疾學生學費
  針對此前聽證會中有人提出“充分保障貧困生權益”的意見,物價部門表示,待高等學校學費標準調整後,由省價格、財政、教育部門另行制定學費調整後的措施,但可以肯定的是,措施會充分保障貧困生的權益,不讓一個學生因為貧困而輟學。本次最終方案中,對殘疾學生率先確定了保障措施,今年9月新學年開始,將免收新入學殘疾學生的學費。
  此外,公辦高校學費標準結構性調整後,將制定規範性配套措施。除建立高校經費投入與使用的監督制度,加大對提高教學質量和改善辦學條件的投入,確保學費優先用於人才培養和內涵提升外,物價部門還將與高校共同建立教育成本核算與控制的評價機制,促使收入與成本平衡。同時,高校將在學費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,用於學生的獎、勤、補、助、減等資助政策。
  (原標題:江蘇公辦高校今秋執行學費新標準 保障貧困生權益加大資助力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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